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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杂谈]博客及BLOG经济,从GOOGLE谈开来!

博客从它诞生之日起,就似乎蕴藏着商机,虽然刚开始谁都没料到,但似乎只要跟网络挂上关系,跟生计挂上关系,经济就很自然的介入进来了。也许很多BLOGGER们不愿意听到钱这个字眼,但现在就这么进来了,即使有很多人不情愿和钱扯上关系,但我似乎看到了很多人的默认,这里,我们不得不谈到GOOGLE,及其GOOGLE推出的ADSENSE计划。



让我们谈一谈Blog和钱

之所以打算说说这个话题,是由Herock的《对〈让我们谈一谈Blog和钱〉的再补充》这篇post引起的。Herock要说的是,读者应该利用AdSense让自己喜欢的blogger获得一些收入,也就是“为你喜欢的Blog付费”。他顺手拿我当了个例子:
也就是说,Blog因其优质作品得到真正的“收入”是合理而现实的,比如Keso这样优秀的Blogger,当我们每天从他那里得到大量有用的资讯时,就该顺手点一下广告,无论这个广告是什么,哪怕是有关尖锐湿疣的,这与我们无关啊,我们只是在尽我们付费的义务罢了,这就像,我们从无人售报箱里取出一份报纸的时候,难道不是要自觉的投进去五毛或是一块钱吗?以keso的访问量,如果大部分读者都这样做的话,每个月至少也该得到5K以上的“收入”吧,这不是很好的一件事吗?
首先,我不反对任何人在他们的blog上放置广告,尤其是Google的AdSense,一点都不会让我反感。我常常也会很好奇地去点击那些广告,尽管Google的中文广告现在看起来质量还不是很高。

其次,我本人永远都不会在我的blog上放置任何广告。你们现在看到的广告,是Donews.net放置的,所以你们即使点击了那些广告,也不会给我本人增加一分钱的收入。实际上,从我开始写blog以后,我基本上就不再给任何支付稿酬的媒体写稿了。

对于那些自己架设服务器的blogger来说,我想,Herock的想法还是有意义的,至少,读者的帮助,可以解决服务器和带宽的部分或全部费用。我以前没有刻意地为了帮助谁而去点击广告,Herock的提醒大概会让我以后注意这一点。不过,我只会去点击Google提供的广告,而不会点击任何其他的广告,更不会去点击一个Flash广告。尤其是,有些国内网站提供的广告,明显地缺乏善意。还好,Firefox的一个热门extension——Adblock,可以让我们轻松地把那些讨厌的广告打扫干净。如果你在自己的blog上放置了这样的广告,永远都不要指望我会帮你挣钱。

确实有很多人,鼓捣blog就像鼓捣其他网站一样,目的只是挣钱。这也没什么不可以,不过通常,我不太可能去访问他的blog。我经常访问的blog里,还没发现有为钱而blogging的,所以,那些担心钱可能改变什么的人,至少现在可以放心。读什么不读什么,这个选择权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。

其实,与blog的广告问题相比,国内blog上广泛存在的转贴问题才更让人忧虑。比如我Google“怎么会是新浪”,找到189个网页,有很多是转载了我的post《怎么会是新浪?》。转贴也没什么,至少不要完全忽视原作者的权利,不要总是“忘记”写上作者的名字,“忘记”注明文章的出处,更不要拿别人的东西当作自己赚钱的工具。

这一点倒是很有中国特色,从不开源的开源软件,到几乎毫无区别的门户新闻,copy/paste精神在我们这里得到了空前的发扬光大。大大小小的网站都扮演起了搬运工,同样的内容被不同的人搬来搬去,还要美之名曰扩大传播。整个社会都充满了投机取巧的风气,blog圈子自然不可能更干净。不过,blog所推崇的链接,在搬运工们的眼中变得一钱不值。当web上没有了链接,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吗?

我原先给自己的blog选择的两种Creative Commons许可的条件是:Attribution和Share Alike。前者是希望转载者保留我的署名并注明出处,后者则希望利用了我的文章进行写作的人也遵守同样的许可。不过,现在我已经修改了许可条件,增加了Noncommercial。不要把我的blog上的内容,用于你个人的商业目的。

对《让我们谈一谈Blog和钱》的再补充

 在我的上一篇网志让我们谈一谈Blog和钱中,提出了我的观点:为你喜欢的Blog付费。有幸得到一些肯定的回应,让我很是开心。

  但可能我表达还不够清楚,导致这个本不复杂的想法竟被一些朋友误读,比如WebLeOn就在回响中说:
对blogger来说,用adsense广告来获得真正的“收入”是非常困难的。最多只能当作支付空间和域名的费用。从写作中得到报酬还是只能由商业文章,或者赞助来完成。Chiu Yung的问题其实很好解决,如果有一项好的产品,你觉得不错,写出使用的感受,比如你这篇的adsense,而adsense为你的推荐而付费,不是很好的事情吗?个人的独立观点和商业写作之间,并非没有交集。
  ADsense的理念是革命性的,却很好理解,所以并不需要我来专门的推荐或介绍,如果只是中规中矩的按照“通常”的方法使用它,我也不会专门为此写一篇网志了。提到它是因为实践我的想法:可以“利用”它,而不是“使用”它。

  两者的微妙差别在于: “使用”是点击你觉得有用的广告;而“利用”是点击你觉得有用的文章中的广告,而不管这个广告有没有用。

  我也不能完全认同WebLeOn的说法,因为照那样,岂不是只有特定种类的Blog写作(产品评论,服务推介等)才有被付费的可能性吗?这显然是不公平的,有很多专写感性文字的Blogger,那他们怎么办?

  也就是说,Blog因其优质作品得到真正的“收入”是合理而现实的,比如Keso这样优秀的Blogger,当我们每天从他那里得到大量有用的资讯时,就该顺手点一下广告,无论这个广告是什么,哪怕是有关尖锐湿疣的,这与我们无关啊,我们只是在尽我们付费的义务罢了,这就像,我们从无人售报箱里取出一份报纸的时候,难道不是要自觉的投进去五毛或是一块钱吗?以keso的访问量,如果大部分读者都这样做的话,每个月至少也该得到5K以上的“收入”吧,这不是很好的一件事吗?

  这样的补充,不知道是不是画蛇添足,多此一举,但也许由于网上长期养成的飞速浏览习惯,简短的陈述效果有时反而好过反复仔细的论证。

本贴长期欢迎讨论。无论是非,BLOG经济等待你的批判!
  • 1.|
  • 已经加了 等待验证Flattered
  • 2004-12-7 17:15:11
  • 2.|
  • 日页面流量小于1万的站日子很难过
  • 2004-12-9 15:08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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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https://icebin.net/cmd.asp?act=tb&id=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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